一般老人去世后,其生前留下的財產應以法定繼承、遺囑繼承和遺贈的形式進行處置。那么這三種形式有什么區別呢?深圳遺產繼承律師對繼承相關法律問題的頻繁咨詢內容做了如下梳理。
一、法定繼承
按照相關法律制度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如果第一順序沒有繼承人,則由第二順序的繼承人繼承。
兩種特殊的繼承
代位繼承:被繼承人的子女教育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我們一般企業只能通過繼承他的父親工作或者一個母親有權進行繼承的遺產市場份額。
遺產轉移:是指繼承人在被繼承人死亡后死亡,在實際接受遺產之前,其所享有的遺產由合法繼承人繼承的行為。
在法定繼承中可能會遇到三個問題,即難以證明身份、難以找到被告人和難以證明財產。
為避免上述問題,建議繼承人、被繼承人提前列明各類財產,妥善保管財產權屬證書,提前公證親屬關系或立遺囑,指定遺囑執行人。
二、遺囑繼承
當然,有了遺囑并不意味著萬無一失了,一份遺囑必須進行符合社會四個方面法律要件才是企業合法合理有效的:
遺囑的創建人必須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遺囑中處分的財產必須是遺囑人的個人財產,遺囑必須是遺囑人的真實意圖,遺囑不得違反社會公共利益和社會公德。
遺囑形式不同,要求也不一樣: 遺囑人自行書寫遺囑,必須簽名,注明年、月、日; 經公證的遺囑必須由公證人處理; 代理遺囑必須有兩名以上見證人,注明年、月、日,由書記員、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 錄制遺囑必須錄音,需要兩名以上見證人; 口頭遺囑只適用于緊急情況,需要兩名以上見證人。
需要注意的是,其他形式的遺囑不能否定公證遺囑,而口頭遺囑在緊急狀態解除后會自動失效。
三、遺贈
遺贈是指被繼承人可以通過遺囑的方式,將其文化遺產的一部分或全部贈予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的一種具有民事相關法律問題行為。
遺贈是一種單方面的、無償的法律行為,只有遺贈方聲明遺囑,不需要遺贈方的同意,才能成立。 但是,遺產不同于生前贈與,只有在形式和內容上對遺囑的確立有法律要求的情況下,遺產才有效。
此外,受遺贈人應當在知悉使團后二個月內表示接受或者放棄使團。
希望看到深圳遺產繼承律師整理的繼承法律內容對你有所幫助,如果有問題,也可以聯系我們進行法律咨詢。
深圳遺產繼承律師視角下的遺產繼 | 深圳遺產繼承律師帶你玩轉夫妻共 |
非婚生子女的繼承權大探秘:深圳 | 深圳遺產繼承律師遺囑大探秘:非 |
保障債權人權益與繼承稅支付:深 | 深圳遺產繼承律師指南:如何要求 |